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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期
日期:2014-11-11   来源:
  

  上级精神

   

  刘云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回督导组工作总结会上强调

  认真总结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经验

  不断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回督导组工作总结会议1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会上,14位中央巡回督导组组长介绍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和认识体会,普遍认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精神洗礼,“四风”问题整治带来了全党全社会风气明显变化,建章立制将给作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最根本的来自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坚强领导和率先垂范,来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和自觉参与,来自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监督评判,同时与严肃认真、扎实有力、卓有成效的督导工作密不可分。一年多来,中央督导组和中央巡回督导组认真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重要环节、基本要求和重点工作,严督实导、严格把关,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发挥了有力推动和保障作用。

  刘云山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充分借鉴历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做法,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是根本遵循,只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督导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方向;从严要求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严督实导,树立严的标准,敢于唱黑脸、当包公,督导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四风”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督导工作才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一把手带头是关键所在,只有督促一把手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导工作才能更好传导压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严于律己,以良好的作风抓督导,督导工作才能增强说服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经验运用到今后工作之中,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乐际主持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洪祝出席会议。14个中央巡回督导组、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摘自《 人民日报 》2014年10月18日 01 版)

   

   

   

  书记行动

   

  伊金霍洛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多举措精细财政预算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伊金霍洛旗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的预算原则,统筹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坚持稳中提质,全力抓好财源培植和组织收入工作。落实产业扶持政策,通过财政奖补、税费减免等政策助推现代服务业高层次宽领域发展。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方式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完善旗对园区财政体制,激发园区活力。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全力帮助煤炭生产企业进一步疏通销售渠道,稳定重点税源。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清查企业历年欠税情况,严格控制税收减免,确保各类税收足额清缴。截至9月底清理欠税达50899万元。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方式,确保应收尽收。截至9月底,伊金霍洛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60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093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85085万元,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坚持“三保两压”的原则,优先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投入,保护群众切身利益。截至9月底,伊金霍洛旗财政用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支出达27517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3%。切实落实好偿债资金,维护政府公信力。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全面降低会议、购置、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截至9月底,伊金霍洛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共计241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346万元,同比下降77.6%。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做到“四个一律”,对部门预算一律不予追加,对预算外新增支出一律不予安排,对账目不合规的支出一律暂停拨款,未经旗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一律不准动用财政资金投向政府基建项目,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推进财政制度创新。推进公务卡改革,逐步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列入结算目录,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截至9月底,全旗已办理公务卡1123张,消费金额635619.7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简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减少资金流转流程,今年以来,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率均在95%以上。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投标商资格审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运作过程高效、透明、规范。截至9月底,全旗政府采购完成5974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达16.9%。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完善镇级财政考评办法,提高镇级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和服务“三农三牧”的能力

  四是坚持依法理财,全面促进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将预算项目资金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单位。加强预算结转资金管理,对长期没有执行的项目,一律按规定清理回收资金并重新安排。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实现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通过网络实时监督财政资金交易记录、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严禁截留隐匿各项收入、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

   

  伊旗政府采购中心创新机制规范政府采购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伊旗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控系统,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建全电子评审监控系统。将政府采购开标、评标过程完全分开,实现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电子化,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招标采购中邀请财政局采管办、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程监督,政府采购中心只作为一个组织采购活动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阳光采购环境。

  明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细化招标文件制作,要求更加明确、规范,并在一些重大项目中采用“暗标”进行招标采购。细化开标过程,从投标文件收取、签到,到现场开标、唱标,完全实现公开透明。细化专家评审过程,科学、合理设置每一个项目的评分办法,对评审专家进行严格管理,实现各科室工作流程有效对接,保证政府采购的公正性。 

  随机抽取采购评审专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系统管理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通过与伊旗财政局采管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从今年4月份开始,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对评审专家进行随机抽取。

  加强招标活动现场监督。坚持程序到位,依法运作,杜绝人为因素和不法行为,以“质优价廉”为原则,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对招标活动中信息发布、程序运作、合同签订、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跟踪监管,阳光操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诚信。

  规范各项制度建设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自治区党委28项规定、市委21条具体要求和官员不能做的98件事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规章制度进行一系列废、改、立,重新拟定各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采购须知、财务和财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考勤等制度,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

  重点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派出工作人员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交流学习,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执行力,形成了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截至9月底,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发生一例违规采购现象,共受理各类采购项目60次,其中公开招标16次,询价采购24次,竞争性谈判20次,完成采购预算45189470元,实际中标金额40295289.54元,节约资金4894180.46元,节约率为10.83%。

   

   

  伊旗法院集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伊金霍洛旗法院对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庭室内部监督、交流,力促公正执法办案。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案件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相互查阅笔录、文书,逐条列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力求程序完善、庭审规范、适用法律精准,务必做到逻辑严谨、说理透彻,引用法律全文准确、恰当,杜绝错、漏、别字的出现。办案人员如存在对已结案件不按期归档、信息录入不及时、着装不规范、开庭迟到、接打手机、接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推诿等现象,发现一次,纠正一次,并给予通报批评,下大力气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慵、懒、散、浮等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发放廉洁办案承诺书,建立廉政举报台账。要求办案人员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行廉洁承诺,建立廉洁办案台账,督促庭室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年末要对个人承诺书进行点评总结,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要求法官勤俭节约、热情接待、廉洁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对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让诉讼更加亲民便民。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孕等群体,开展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便民服务;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台账;为各类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打印复印服务,使诉讼服务更加亲民化;向弱势群体详细解释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树立秉公办案形象,坚决杜绝对当事人起诉不理不睬、对当事人诉求置之度外的做法,要让当事人在涉诉后对“司法公正”抱有信心,让弱势群体能从容诉讼,使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使有理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使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够实现其胜诉权益。

  截至目前,伊旗法院共提出“六难三案”问题整改措施23条,通过“绿色通道”优先立案11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0余次,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47800余元,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63件,缓、减、免交诉讼费120万元。 

   

  伊旗环卫局 “三步走”切实提高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伊旗环卫局针对部分半拆迁片区和无物业小区长期以来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广泛征集了居民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步走”举措,切实提高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联合执法,服务群众常态化。确定每周三为“联合执法日”,与城管部门、社区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划定重点区域,整治乱摆乱放、乱扔乱倒现象。对住户、商户进行宣传引导提醒住户及沿街商铺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车或者指定垃圾收集容器内,对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时产时清。

  集中整治,服务群众规范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责任片区,各清扫保洁队结合各自责任片区,划出重点区域,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定清理整治时间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建章立制,服务群众长效化。建立了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完善了联合执法制度、综合督查制度、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制度,要求每个重点区域均配置垃圾箱,有专职工作人员值守,用严格的工作制度确保清扫保洁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截至目前,环卫局累计抽调环卫工人2700余人(次),累计清理垃圾500余车(次),对二粮站半拆迁片区,武装部西平房区和民中家属区,汽车城天凯、天骄南、天骄北、新生源、海达、通达等6个无物业小区和国文汽修城等多个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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