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第十二督导组严格落实督导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旗政协办、民政局、经信局和乌兰集团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督导各项工作。
一是以“学”促“督”,推进督导工作。加强纵向请教,及时主动和旗路线办沟通对接,积极谋划如何进一步推进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横向学习,积极向其他督导组取经,改进不足,扎实做好督导各项工作。
二是以“比”促“改”,推进督导单位学教活动。结合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四个督导单位开展集中座谈和轮流走访活动,各单位通过互查学教活动档案资料、探讨活动难点重点问题等方式,对各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对照比较,积极完善改进相关工作,确保学教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了督导组各项制度,配合督导单位做实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进一步巩固了活动成果。
目前,旗政协办、民政局、经信局等3个督导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书记行动”前11项规定动作,调研接访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乌兰集团党委结合生产实际,完成了动员大会、集中学习和考试等重点工作,打造了“三双”、“三有”、“五引领”党建亮点,为非公企业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第12督导组 计颖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