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金霍洛旗围绕党的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从有效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入手,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以整体联动为重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一是明确“集体责任”。及时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以旗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议事规则。二是明确“第一责任”。明确基层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基层党委书记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的建设。三是明确“具体责任”。基层党委班子成员要指导所分管、联系部门抓好党建工作,逐步形成班子成员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责任体系。四是明确“直接责任”。明确党委分管领导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协助书记认真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基层调研,帮助指导好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以健全机制为关键,规范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精心细化党建目标考核责任书,旗委与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与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层层签定党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实行党建工作督查通报。采取定期督导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基层党委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限期纠正或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建立工作述职制度。建立镇和旗直部门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双评”制度,有7名基层党委书记对2010年抓党建工作情况向旗委全会进行述职,并开展民主测评,切实增强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是以保障运转为目标,夯实责任落实基础。一是加大村组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研讨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提高村组干部综合素质。每年对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进行专题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旗广大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经费保障制度。旗委把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旗级财政预算,每年由旗财政下拨每个嘎查村6万元转移支付,由各镇统筹安排。现任“两委”正职工资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将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旗级财政预算,确保每名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每年不少于100元。
四是以考核奖惩为主线,保障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采取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促进落实。二是合理运用考评结果。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把基层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终班子综合考评中,明确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镇、部门不得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并作为干部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和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罚戒的重要依据。
(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石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