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法院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廉洁司法为己任,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体系,为培养一批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
明确责任抓落实。院党组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向全院干警作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明确党组书记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院党组与院党总支、党总支与各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和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及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规范。
领导带头做表率。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中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大胆管理,严格要求,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贯彻司法公正的理念。
开展承诺促自律。本着对党员干警充分信任的原则,探索开展党员承诺制。院党组书记、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个人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自觉规范言行,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违纪人员绝不包庇袒护、说情开脱、姑息迁就。如未履行好监督责任,愿承担责任。本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自觉接受组织严肃处理。全体干警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勤奋工作,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单位良好形象。如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自觉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