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对照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将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主体多元化、考核方法程序化和配套制度规范化,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新机制。
一是创新考核分类,完善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定位,对镇、社区、旗直机关和园区实施分类考核。各镇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分为两类考核;旗直部门根据单位性质和职能,分三类进行考核;社区分为一类进行考核;园区分为一类进行考核。通过调整考核指标体系,使实绩考核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突出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的考核。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典型议案、提案,在民生领域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个性化指标。
二是扩大考核民主,强化民意导向。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知情权、监督权、评价权。继续完善“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调查、县级领导评价、单位内部民主测评、乡镇与旗直部门互评的评价体系。扩大民主测评范围,改进评议方式。通过上门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收集测评意见,从群众中考出领导干部的“真政绩”,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注重综合分析,强化结果运用。按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将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每类前30%的领导班子确定为实绩考核突出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每类内排名末位的领导班子,除要进行诫勉谈话外,主要领导还要向旗委、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一把手”领导干部以类别按15%的比例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年在本类别内排名前15%的,经旗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报请市委组织部列为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类别内后10%的“一把手”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连续两年或连续三年内有两年为本类别内排名后10%的,及时进行调整。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切实落实“双挂钩”要求。
四是力求科学简便,规范专项考核。简化考核程序,在保证考核效力不走样的同时,严格控制年底考核项目。加强对考核的统筹整合,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列为专项工作目标,涉及“8337”重点工作的考核纳入职能职责目标;精简各类专项业务工作考核,取消名目繁多、导向不正确的考核,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和“一票否决”泛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