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才办发〔2013〕16号
各镇党委、政府,旗委各部、委、室,政府各局、室,各园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业:
根据《伊金霍洛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旗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伊人才办发〔2013〕1号)总体安排,伊金霍洛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3年度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选范围:全旗各大企事业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院所。
(二)优秀人才评选范围:在我旗各行业、各领域,对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特别要注重评选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以及近年来引进的优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政工作人才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名额
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按照三类标准进行评选,“一类”2个,“二类”3个,“三类”5个,共10个。
优秀人才分五类进行评选,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评选2名、专业技术类人才评选3名、高技能类人才评选2名、农村牧区实用类人才评选2名、社会工作类人才评选1名,共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详见《伊金霍洛旗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附件1)。
(二)优秀人才申报条件:详见《伊金霍洛旗优秀人才申报条件》(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填报申报书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优秀人才,按照填表说明的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填写《伊金霍洛旗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3)、优秀人才填写《伊金霍洛旗优秀人才申报表》(附件4)。
2.已评为2012年度伊金霍洛旗“圣地英才”的不再申报。
(二)上报申报材料
1.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通过项目主要承担单位提出申请,自愿申报。旗直属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旗科技局。旗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基地进行初审。审核后填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5)上报旗委组织部人才科。
2.优秀人才的条件和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推荐部门进行初审,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审核后统一填写《伊金霍洛旗优秀人才汇总表》(附件6)报送旗委组织部人才科。
五、推荐要求
(一)推荐评选全旗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优秀人才是加强我旗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扩大宣传,提高影响力,积极动员和推荐全旗各大企业、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办成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引导就业观念转变、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群众性活动。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参选人员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道德素质,把那些在一线任劳任怨、勤恳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三)各镇、各单位对被推荐人选的参评类型要有明确推荐意见,特别是对推荐参加技能人才选拔的人选。
(四)各类人才主管部门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严格审查参评人员资格,按要求上报推荐人选。
(五)加大对全旗各类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各类人才的良好风貌,大力弘扬全旗优秀人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要通过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全旗各类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全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高,为全旗实现“十二五”既定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和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要反映近5年(2009年至2013年)个人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含电子版),《伊金霍洛旗优秀人才推荐表》1份(正反面打印),本人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二)报送时间:推荐材料由各类人才主管单位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旗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人:高军、陈波、王益博,办公电话:0477-8691080,电子邮箱:yqrc1533@163.com)。]
附件1: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doc
附件2:优秀人才申报条件.doc
附件3: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4:优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5: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xls
附件6:优秀人才推荐汇总样本.xls
伊金霍洛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