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研究出台了《伊金霍洛旗圣地英才管理办法》,对全旗优秀人才的选拔、使用、待遇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圣地人才在转型跨越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才强旗战略的有效实施。《办法》作为落实人才强旗战略重大举措,特点鲜明。
一是政策导向性突出。《办法》明确界定圣地英才,就是在全旗各行业、各领域中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较深,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起领军作用并做出较大贡献,社会公认的行业带头人。选拔圣地英才,要遵循党管人才原则,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胆创新,在选拔条件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限制,在选拔方式上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政策。重点选拔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管理、医疗卫生、教育事业、文学艺术、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特别是在科技推广、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是激励作用显著增强。《办法》明确提出,对选拔确定的优秀人才,由旗委和旗政府授予“圣地英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圣地英才在管理期内每月发给500元的生活津贴,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在政治待遇方面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优先推荐圣地英才申报草原英才、天骄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在科研深造方面,规定主管部门要优先安排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优先审批,优先安排,并协调银行给予信贷支持;优先安排学习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圣地英才参加各级组织的休假、联谊、座谈、学术研讨等提供便利。
三是多部门协调形成合力。为加强对圣地英才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办法》规定圣地英才由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管理,有关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圣地英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每年对“圣地英才”进行考核鉴定。管理期间内,“圣地英才”在本专业领域没有新成果、新业绩,期满后不再确认,不再列入管理,不享受相关待遇,只保留荣誉称号。同时,《办法》还对领军人才在管理期限内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科学管理确保落实。为确保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圣地英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在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对选拔程序作出严格规定,按照组织申报、个人自荐、考察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命名七个程序进行。
(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人才科 陈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