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研究提出全旗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支人才队伍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及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推进落实。
2.组织研究制定全旗人才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3.督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编制年度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审核,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全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的统筹管理,提出全旗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组织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1)负责组织实施全旗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重大专项任务;
(2)负责制定全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引进人才、重点培养人才和全旗高层次人才的使用;
(4)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审,对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立项、人才政策兑现、特殊专门人才使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全旗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6.推动旗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全旗人才服务网络建设,指导旗内人才培养教育机构、人才交流中介组织的建设,推进落实全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7.组织开展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8.统筹协调全旗涉及人才的各项工作,采取直接组织、协助参与等方式,有效整合人才工作力量。
9.指导各镇、各单位人才工作。
10.负责全旗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人才工作对外宣传的组织和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
12.负责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