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沙巴日太嘎查党支部
(2010年4月7日)
沙巴日太嘎查总面积39平方公里,辖5个社,总户数223户,总人口510人,其中蒙古族145户352人。全嘎查现有现有耕地2240亩,其中水地1250亩,有林地7332亩,有草牧场58512亩。嘎查党支部有党员24名,其中妇女党员3名,设岗定责党员11名,党员致富带头人3人,致富能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推举产生村民代表14人。2009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0000元。
一、学习科学发展观,理清工作新思路
伊金霍洛镇沙巴日太嘎查抓住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契机,着眼于理清工作思路,掌握群众的利益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嘎查党员干部分析认为,随着旗委、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对伊金霍洛镇旅游文化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经济发展的同时,嘎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抓住机遇,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集中到嘎查的发展事业上,才能最终解决农牧民的问题。
嘎查党支部在剖析自身建设时提出,嘎查在管理和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嘎查领导机制存在问题。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取消了延续几千年的农村牧区税费,农牧民不仅实现了零负担,而且还能够领取到相应的农牧业补贴。因此,当前嘎查村“两委”职能已经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嘎查党支部领导变得不能领导、不会领导、不敢领导,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受到制约。二是嘎查村的民主渠道不通畅。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广大村民切实履行了自身权利,将一大批能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带领农牧民致富的能人选进了领导班子。但同时嘎查两委领导“一言堂”现象较为严重,嘎查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缺乏相应的体制保障,村民自治成为了村委自治,村民当家作主的愿望难以实现,村民的意见和反响很大。三是嘎查村两委矛盾较为突出。由于两委内部职能设置、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两委之间存在争权夺利、推诿扯皮现象,这种状况既阻碍了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进程,也加剧了农村牧区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四是农村牧区项目实施难。近年来,随着嘎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涉及土地征用、农村牧区集体所有权益分配等问题越来越多,农牧民受小农意识的影响,只顾眼前的利益,不顾及长远利益,仅考虑自身利益,不顾及整体利益,阻碍项目的实施,致使项目无法实施,成为制约嘎查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
我嘎查两委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旧的农村治理模式与当前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不适应,党支部的领导方法与村民自治框架不接轨,党支部领导、村委依法办事、村民当家作主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为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嘎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嘎查推行了以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基层民主管理模式,促使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得到有效解决,彻底改变了过去开会说不清楚、吵不明白、定不下来的局面,为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政权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嘎查村级治理结构
科学发观要求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如何去实现农牧民一家一户的合理诉求,嘎查党支部决定,首先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然后要落实好新的治理模式各个环节的工作。为彻底解决嘎查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交通不便、生态环境恶劣的状况,嘎查两委争取了不少的好项目,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农牧民群众思想分散、意见得不到完全统一,部分村民只管个人利益,不兼顾整体利益,致使项目无法实施。另外,由于我嘎查所处的地理区位优势,近年来土地开发较为频繁,围绕土地征用等所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并趋向尖锐化。为了促使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得到有效解决,彻底改变了过去开会说不清楚、吵不明白、定不下来的局面,嘎查尝试运行了基层民主管理模式。
一是民主选举代表,确保合法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推选”代表的环节上,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每5至15户推选一名代表,并签字按手印确认,保证了代表的合法性,为村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二是依法明确授权,确保独立性。村民会议的授权,是村民代表大会代行村民会议决策、监督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合法化的前提。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嘎查将村民代表的职责、权利、义务写入《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组织结构,确保经常性。为保证村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到位,保证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推选,被选为大会主席并主持村民代表大会工作,在村民代表会议内部,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作为村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组织,形成村民代表大会主席主持工作、村民代表全面参政议政、重点工作专项监督的工作体系。
四是健全运行规则,确保规范性。为规范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在议题确定、会议召集、决议形成、争议处理等方面,遵循了以下原则: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主席提出议题,村民代表大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决议方为有效,并需加盖代表印章。
五是改善工作方法。党支部重点抓民生、民主、民心,以村民代表会议为平台,依法领导、民主领导、科学领导。在具体村政村务工作上放心、放手,充分依靠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按规则运行,形成“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作主、村委会办事”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运行村治新模式,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同
一是农牧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提高。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级事务,使村民代表能够真实表达意愿、行使权力,消除了过去举手表决中存在的思想顾虑,不再被迫或碍于情面举“关系手”、“面子手”,充分行使了“当家人”的权力。特别是通过行使决策权,把一些不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或愿望的事项予以否决,使群众更加感受到了自身价值,感受到了自己有了实实在在的“权力”,进一步增强了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来,不仅要求决策严谨、细致、科学,而且还要求决策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本村的实际,否则就会被村民代表会议否决。因此,村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制定切合本嘎查实际的决策,才能在村民大会中通过。
三是农村牧区矛盾化解率得到了提高。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制以后,使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权由干部行使变为由村民代表集体行使,村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减少,一些群众之间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得到了有效的解决,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社。
四是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进一步提高。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更加密切。
总之,嘎查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抓住了基层工作的牛鼻子,探索了新的基层管理模式,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