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好职责分工,推进护照管理责任化。坚持“双向管理”。内部设立管理专岗、明确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政策指导和程序审核。同时,建立出国审批档案,将所有出国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一人一档、集中管理。外部实行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其中,组织部重点审查领导干部出国(境)事由、材料、内容真实性、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纪检监察、检察部门重点审查申请人政治表现、廉政情况、遵守财经纪律、费用自理等情况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有效预防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工作协调机制。
管理好审批程序,促使护照管理规范化。出台了《伊金霍洛旗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旗委组织部管理。科级干部要再次出国(境)的,必须凭《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申请表》申领出入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按程序核对审批。对出国(境)理由、期限、经费情况,科级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部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部长签字审批;一把手由单位分管常务领导、分管副旗长签字后由组织部部长签字审批。
管理好领导干部备案台账,强化护照管理科学化。一是将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管干部作为备案对象,向旗公安局登记报备。并规定凡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的,在职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回来后7天内,统一上交旗委组织部,由旗委组织部保管。二是对备案的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动态化管理,对新提拔、任免干部及时、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对退休人员进行及时统计并撤销备案,确保人员信息及时更新。
(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干部科杨贯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