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旗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把干部管理落实到每一层干部。根据不同层次干部职工的职责和权力,我旗量身制定了每层次干部职工的管理制度。
一是针对各单位的一把手,制定了《伊金霍洛旗乡镇部门正职管理办法(试行)》,用“四明确、三强化、八个严格执行”,规范了全旗“一把手”管理。管理办法具体的明确了乡镇部门正职的选任资格条件、选任程序、工作职责和队伍的结构主体。同时,还强化了一把手的教育培训措施、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办法还要求各单位正职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责制、述职、述廉制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谈话和提醒制度、组织函询和信访监督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八个制度。
二是针对全旗所有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制定了《伊金霍洛旗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此管理制度从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谈话、诫勉、问责制度、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及经济收入申报制度、干部监督管理联系制度、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领导干部信访回复制度等十一项制度进行了详述,从各个方面对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约束和管理。
三是针对全旗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定了《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各类请假的时间、审批权限、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因病、因伤等特殊原因不能上班的情况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通过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肃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强化了工作职责,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伊旗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