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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0-0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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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工作制度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认真钻研组织工作业务,提高组工干部综合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公道正派,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管理干部。组工干部必须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在干部管理任用工作中,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组工干部要树立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甘为人梯,不嫉贤妒能,不以个人好恶、恩怨取人。

  (三)当好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工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做到“谦虚、热情、亲切、耐心、有礼”。

  (四)作风扎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新时期组织工作的实际,多到基层了解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水平,当好旗委的参谋和助手。

  (五)爱岗敬业,多做奉献。热爱党的组织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决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为基层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服务。

  (六)搞好团结,建设优良部风。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在部内各科室之间和干部之间,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优良的部风。

  二、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部务会议是部内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和讨论、通报重大事项的会议。

  1、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全旗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和审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分析、总结前一段工作完成情况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部领导认为需要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2、部务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部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3、部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和会议通知、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4、各科室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要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并认真做好准备,力求议题集中,发言简明扼要,讲求效率。对部务会议做出决定事项,有关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并把落实情况向分管副部长报告,重大问题要向部长报告。

  (二)部长办公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召集,各位副部长参加。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内容指定有关人员参加。部长办公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部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部领导之间互通情况,交换意见;

  2、传达上级和旗委领导的重要指示;

  3、讨论通过以部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4、审议提交旗委讨论和审批属旗委管理范围的领导班子组建、调整配备及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工资升降、退(离)休以及后备干部名单的确定;

  5、研究决定本部思想政治工作和机构设置、人事变动等方面的问题;

  6、党费、业务费开支问题;

  7、其他应由部长办公会议议决的事项。

  (三)全体干部大会。全体干部大会是全部人员参加的会议。其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和旗委的重要指示、部署、总结部的重要工作,民主评议,宣布部内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情况及重要表彰惩处等事项。

  1、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如需传达重要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或部署重要工作,由部领导决定,可随时召开。办公室负责会前准备、通知、记录等具体工作。

  2、与会人员要按会议时间要求,依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会前向有关领导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三、干部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部机关学习由部机关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周办公室要安排专门人员搜集本周学习资料,安排有关人员向大家辅导和讲解。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

  3、了解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委、旗委关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举措。

  4、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现代管理、公务礼仪、历史、外语及计算机知识等。

  (三)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1、政治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体学习、讨论、看影像资料、集中辅导等形式结合起来。每周一下午为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

  2、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每年对部内干部系统培训一遍,由干部科和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报部领导审批。  

  3、任职和岗前培训。对新提任的科长(主任)和副科长(副主任)要进行任职培训。对新进部机关工作的干部,要进行不少于l周的岗前培训。

  4、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和倡导机关干部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在职研究生、MPAMBA等学历、学位教育。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经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认定称职的,可持交费凭证领取一次性奖学金或报销部分学费。

  5、外出学习考察。支持部机关干部到发达地区组织部门进行学习考察。但外出学习考察、跟班培训一周以上的要写学习心得或考察报告。

  6、实行责任制。每年至少形成学习心得和结合工作实际的理论文章2篇;每次学习都要形成学习笔记,年终与科室和个人考核挂钩。

  7、开展调研工作。激励和引导组工干部通过深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一线调查研究、落实工作,达到服务基层、为民解难、提升能力、丰富阅历的目的。

  四、廉政建设制度

  加强部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对保证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促进全旗组织工作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组工干部有章可循,根据中央和区市旗有关规定和本部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旗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

  (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索贿受贿,不准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和宴请。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家属和亲友在晋级、提干、住房等方面谋求特殊利益。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对违反组织纪律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作出处理。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持有事请假和外出活动报告制度。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请假1天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部长批准。请假经批准后全部报办公室登记,要把考勤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保密法》,严格保守党的机密,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在无关人员面前谈论自己知悉的党的机密、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不要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和传输设备阅办和传输秘密文件、资料;在办理干部考察任免、待遇、审查等工作中,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和当事人透露情况,对违反者要予以追究,严肃处理。机密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能遗失。借阅文件要办好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严防文件泄密和丢失。

  (五)加强监督,遵章守则。每个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在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中起带头作用。领导要加强检查督促,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

  (六)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要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财务制度

  本部掌握全旗的党费以及部内行政、办公经费的收支和管理,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具体管理。本部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种经费专人专管,分设会计员和报账员。财务人员直接对部领导负责,其他同志应支持财务人员搞好工作。

  (二)财务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做到单据齐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部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账目进行核算清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党费必须严格按上级部门的规定专款专用,建立专账专户,不得把党费转作其他用途。大额党费开支由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小额党费开支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审批,从严控制。

  (四)行政、办公经费的开支必须执行先预审后开支制度。如未经先预审报销者,审批领导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均不予报销。

  (五)业务费开支要履行节约的原则,每笔开支的审批权限为:五千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审批,五万元以下由部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由部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本部使用的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到指定地方购置,各科室可按实际需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及时购置。

  (七)使用部里电话要严格控制,通话时做到简明扼要。因公务需要需使用长途电话的应由办公室安排。

  (八)自觉维护电脑办公设备安全使用。

  六、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本部的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领导和各科室需用车时一律由办公室调派,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派车程序派车时,可直接请示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

  (二)本部公务车辆主要是工作用车,在保证部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科室的工作用车。外单位借用本部车辆,须经部领导批准。

  (三)严格控制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确需因私使用的,须报部领导批准。私事用车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用车者个人承担。

  (四)本部车辆由办公室负责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出车前作必要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五)汽车出现故障,确需送修理厂维修的,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由办公室派人随车送修。

  (六)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而造成汽车损坏或其他事故者,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甚至照价赔偿。

  七、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部公务接待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和旗纪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接待要求。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的原则,从我部实际出发,严格审批手续。要坚持“三不”、“三减”,即不用名酒、不上名贵菜肴、不包桌和减量、减人、减次。严禁铺张浪费,提倡工作餐、自助餐,突出地方特色。

  (二)接待程序。接待工作由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对外来客人的接待须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安排,填写《伊旗组织部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

  (三)接待规格。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需要接待的来宾,办公室应该根据来宾职级、人数、日程等提出接待方案,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市级和市级以上组织系统领导来旗检查指导工作和考察调研,由旗委接待办负责安排接待,部主要领导参加并协调是否由旗委其他领导陪同。接待中,我部陪餐人数应从严控制,接待人数要控制在三人以内,如有领导参与陪同接待的,人数应控制在五人以内。接待客人需用公车时,要在单位派车单上注明用车规格和用车时间,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派车。

  (四)接待标准。接待市级和市级以上组织系统领导,按规定宴请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中餐控制在每桌600元以内);接待本旗有关单位及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人每餐30-40元的工作餐安排。外来客人住宿费全部自理,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审批,适当给予补贴。接待工作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科学安排,热情接待,宴请时提倡饮用本地的酒水。

  (五)接待地点根据来宾的来访情况,确定安排接待地点,一般根据就近安排的原则接待。

  (六)其他事项。认真做好接待经费的管理。接待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专项反映。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应当按时结算,不准赊欠,按照“每季有结帐,年终办结算”的要求,及时与有关宾馆、饭店等单位结清接待费用。

  (七)定期审核接待经费。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每半年办公室应将本局招待费开支情况向旗纪委上报,局纪检组作好督查工作;每年末,本局财务清查机构要对本局接待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同时要坚决执行旗纪委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有关规定,在财务帐上单独列项,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八、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认真处理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和领导反映信访工作情况和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二)本部信访工作在部长领导下,由一名副部长分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访工作,其他各科室要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三)本部受理信访的范围和标准对上级交办要处理结果的(称为上级交办件),本部受理进行自办的(称为自办件),按一定程序转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并要处理结果的(称为向下交办件),均视为受理。具体范围和标准是:

  1、自办件:(1) 属本级管理的现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工龄、党龄、待遇、工资、子女安排等问题的信访件;(2)反映本级管理的干部政治上表现不好或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为政不廉的问题和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等问题,且问题比较严重,是署名信反映的,或虽匿名信反映但提供了一定查证线索的信访件;(3)反映有关领导班子不团结,领导干部素质差、不称职或处理某一问题不公正等一般问题,本部认为有必要通过考核了解掌握的信访件;(4)反映有关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生活中不按《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原则或程序办事,需要本级组织部门纠正的信访件;(5)党员要求解决有关党龄、党籍方面的信访件; (6)有关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就组织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等方面的信访件;(7)本部认为应该自办的其它信访件。

  2、向下交办件:来信所反映的有关自办件所述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涉及的不是本级所管理的干部,但本部认为有必要调查处理的,可受理进行交办,即让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并要处理结果。

  3、非受理的信访件:不属于上述受理自办件和向下交办件的范围和标准的信访件,视为非受理信访件。此类信访件本部可阅存(称为阅存件)或转有关单位阅处(称为转办件)。

  (四)处理程序及办法 。

  1、对收到的信访件,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登记,然后交办公室主任呈请部长、副部长批示或提出拟处理意见。部领导批示后,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将信访件转交有关科室或部门办理。对收到的本部非受理的一般信访件,办公室主任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交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存档或转办。

  2、对上级交办件,一般由本部直接查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办。部领导按交办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批示给有关科室调查处理。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登记,统一上报。凡交办件一般要在三个月内查办落实。

  3、本部受理的自办件,要直接查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办。对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足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严重问题的信访件,本部可转同级纪委、监察局处理,并询问处理结果。

  4、对转办件要做到转办有手续,件件有着落。

  5、部办公室每年要搞一次信访信息通报。主要内容包括向部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及纪委、监察机关提供一年内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及结果、倾向性动态和存在的问题。

  6、部办公室对信访件登记簿、发文簿、阅存件、处理结果报告等一切有关的信访材料,年末要建档保存。其他各科室对有关信访的一切材料亦要建档,由本科室保存,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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